为了落实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依据《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沈建教字[2017]187号),请各学院认真核算本单位2021级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核算原则
1、建筑学院、艺术学院各专业额定班型人数按24人计,其它各专业额定班型人数按38人计;
2、2021级现有专业人数应为目前在籍在校学生人数;
3、各专业人数应包含2022年秋季学期、2023年春季学期应复学到2021级相应专业的学生;
4、各专业人数应包含参军复员到2021级相应专业的学生(即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参军入伍的2019级该专业学生)。
5、按照有关招生政策,工程管理(ISEC)专业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(ISEC)专业不能转专业。
二、有关要求
各学院填写《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》,经院长签字后于5月23日报教务处。
附件: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
沈阳建筑大学教务处
2022年5月19日